据悉,日本国海事当局将于5月1日至5月31日对抵达日本港口的送鲜船进行为期一个月集中检查。 此次检查由PSC检查官员按照国际公约要求进行,如发现严重影响船舶安全的缺陷项目,将被禁止离港。 这次检查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 STCW公约 1、货船职务船员资格证书(交通部颁发,300总吨以下的资格也可以,要求每船至少配备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4人); 2、英语,能够进行航海业务方面的对话。 3、训练记录(操舵记录),从开机到手动操舵的训练,每3个月1次,必须记入航海日志; 二、 载重线公约 1、 有效的满载吃水线证书; 2、 清晰的满载吃水线标志; 3、 有船体构造基本部件的保有证明书; 4、 通风筒/开口部的高度及风雨密闭性,发动机空气吸入口 是否畅通; 5、 扶手、船围侧有无腐蚀; 6、 船体最大侧倾复位资料(包括船在装载发泡箱的情况下侧倾复位能力的资料)。 三、 MARPOL公约 1、 废油水收集设备(废油、废油容器)的确认,油水分离器工 作是否正常; 2、 有无向外漏油; 3、 有无“禁止向海洋倾倒垃圾”的警示牌; 四、 COLREG公约 1、 航海灯、标示物(黑球3个)是否在所定位置设置; 五、 SOLAS公约 1、 150总吨以上船舶是否备有罗径、白昼信号灯,是否有应 急警示灯。 2、 航海资料(海图、航路指南、灯塔表、航行通告、潮汐表) 海图博多港为W-190、W1227。航海日志必须认真记录。 六、 现有救生设备 (救生筏、救生信号、救生衣等)救生衣按人数配备,并用夜 光材料标明船名、船籍港。 我局已布置对开往日本的送鲜船进行严格的开航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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