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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石岛海事处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高效开展“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活动

时间: 2008年05月26日    文章录入: 威海管理员  
 

3-7月,是威海沿海的雾季,也是石岛外海域海上捕捞作业的高峰期,在此期间,沿海有雾时间为年均65天,其中能见度不足50米以的大雾天气15-20天,由于辖区石岛外渔场拥有峰值达30万艘次的作业渔船,又临南北交通要道,过往船舶密集,海上交通事故发生频率很高。为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保证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石岛海事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采取服务措施,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扎实开展“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活动。

石岛海事处将开展好“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活动作为本海事处和党支部开展好“强素质塑形象,为旗帜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实践内容。工作中,他们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的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和各项专项活动地开展,制定了处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要求,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保证,同时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船舶雾季安全管理防止碰撞事故发生的通知》,并联系荣成市电视台,对“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报道,与荣成市海洋渔业局、山东渔港监督局石岛分局联合开展了雾航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解答有关雾航安全问题,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为确保良好有序的通航秩序,结合实际编写了船舶进出辖区港口、码头须知,修订了在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船舶进出辖区港口码头交通管制措施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码头报告规定,加强了进出港船舶动态管理工作,并且与荣成市海洋渔业局、山东渔港监督局石岛分局联合开展为期60天的雾航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化了“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活动。在现场巡查执法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了水工作业现场、锚地、航道等港区水域地巡查,并与山东渔港监督局石岛分局建立海上联合巡航执法制度,有效纠正船舶违章航行、锚泊等行为。为做到对雾情的有效掌握,指定了3艘船舶为雾情监测船舶,加强对港区及附近海域雾情的监测,与气象、海洋渔业等部门建立了雾情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辖区有关单位和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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